预测一下许霆案结局
星期一, den 25. 02月 2008第二次庭审中许霆大脑短路般的自辩,不是不可以理解。其人智识水平有限,等待第二次庭审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片断舆论以及身边同样智识有限的牢友鼓舞,都是可能的。
比较令人扼腕的是,其律师被证明实足一个傻逼。事后攻击当事人,为自己洗涮,居然说自己一个多月没有见过当事人。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代理如此轰动舆论的重大辩护,竟然一个多月也没见过当事人没和当事人沟通,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现在网上舆论风向略有改变,面对重大难题的重大转机,原先显得稳重有方的许父也变得似乎手足无措,对媒体胡言乱语,原先看好的许霆案改判又变成浑水。
本来,用盗窃金融机构罪来判罚一个用自己的密码从自己的银行卡上取钱的人,根本就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只要用“许霆本人当时并不知道ATM机为何多吐钱”,就可以把盗窃嫌疑推干净。任何一张银行卡,都有多种“可能性”凭空多出一笔钱:银行系统出错是一种可能、陌生人汇款失误也是一种可能性、某人想给许霆一个惊喜也不是没可能。许霆当时没理由一定要“明知银行系统出错”,他只是一个对银行系统完全一窍不通的普通人,他只是一个在自己帐户里面取钱的普通人,他没必要一定明知自己账上多出来的钱哪儿冒出来的。
可是现在的庭审,许霆和他的律师却自证自己当时明知道ATM机出了错,把问题纠缠在“知道ATM机错误还能不能多取钱”这个问题上,逻辑上已经先肯定了自己不告而取的事实,一个用代替银行保管这个可笑的理由自辩,一个用ATM机不算金融机构来辩护,都是猪脑。
堵死了自己的退路,只好求助于舆论,但舆论并不是那么可靠,博得同情分有可能,翻盘是没指望。
现在预测下许霆案第二次开审的结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一般盗窃罪论处,不然一没办法对先期已经判了一年多的那个人交待,二会辜负许霆团队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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