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下我对艳照门的看法
艳照门这么无聊的事情,俺本来是没看法:只有旁观的好奇,木有评论的兴趣。可是在枇杷树和动感后面回了几个字,不禁又有了看法,可见,看法有时候其实是扯淡扯出来的。
先坦白一下,迄今为止,网上最新的相片,俺都看过鸟。这一点在证明我脑袋里面的阴暗之外,还能证明我有了调查,所以也就有了发言权。嘿嘿。
首先,俺绝对没有用道德来严格要求阿娇小姐以及更为广大的演艺圈人士的意思。现代中国社会,道德是贬义词,只有傻逼才抱着道德不放,讲道德的人都是先天性脑力残废。至少,用道德来要求人,会有智力低下的嫌疑。
其二,阿娇小姐等一众女星,是受害者。她们的私生活照片被违反意愿的曝光。这是有为政治正确的事情。曝光相片的奇拿朋友,有犯罪嫌疑,显然有经济图谋的背景在后面,和所谓英雄行径无关。
其三,阿娇小姐和一众女星,其受害,自身也不能逃脱责任。这么说,可能MAY等有女性主义倾向的家伙,会有不同意见,这正是我要澄清的地方:
还要从现代娱乐业(这个范围可以涵盖到体育、演艺、选秀等范畴)的明星制来讲起。什么是明星制?简单的说,就是说把一个人,当作一台戏的主角来塑造。把他她的整个生活,用编写剧本的方式,使用各种手段来编排、包装、宣传。我们看到的刘德华、迈乔丹、刘翔小子、twins二人组,都是这个明星制下的演员,他们被塑造成这个样子,也就是所谓的形象,而这个形象,又成为一种具备超出人想象价值的资源。姚明凭什么打打球就有10亿美金的薪水?他的球技比唐正东强到数以亿计的美金?
所以说,明星本人,其私生活已经不能称之为私生活,早已经是剧本的一部分。听起来这显得有点不公平似乎令人同情,凭什么明星也是人,不能有私生活?问题是,一般人也是人,凭什么不能靠代言某个稀奇古怪的品牌就能大斗进金?你已经把私生活出卖了,而且卖了个好价钱,现在又抱怨,有点得寸进尺吧?
现在,我想MAY老能理解我为什么不同情阿娇小姐了吧。虽然我一贯的立场都是站在女性这边的,一贯也是特别反对干涉私事的。因为阿娇小姐她自己选择了做个公众标杆,没人逼她,由于其一贯成功塑造的清纯形象,还成为迪斯尼的代言人,现在形象全毁,她自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维护形象本来就是她责任的一部分。不能说她演电影是演电影,演完电影还是平常人,因为事实上并非如此。
Posted on: 星期四, 02月 14, 2008 at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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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受害,自身也不能逃脱责任——我并没反对这一点啊,当然有责任,但我认为这只是不懂保护自己,只是蠢而已,并不可恨。不同情他们很正常,我所不能理解的也只是,有些很气愤的人在气愤些什么,不明白那恨不得打倒打臭再踏上一万只脚的愤怒有何理由
至于维护形象是工作的一部分,我也同意,但没维护好,是个失误,她又不是自己发的照片,只是倒霉而已。
而且,说实话我还是没懂大众为什么不满意这种私生活,可能我没喜欢过他们所以没感觉,难道群众是因为意淫清纯玉女不成感到失落么?以阿娇为例,单身,没破坏婚姻的嫌疑,双方自愿过过性生活,究竟有什么错误啊,这件事本身不是件光明正大的事么?
我好奇,假如没有照片,只是她来坦然承认跟别人上床了,也会群情激奋么?难道清纯形象的意思是要禁欲做姑子才算合格么?那不是可怜死了
02月 14th, 2008 at 1:45 am完全同意MAY老。
02月 14th, 2008 at 6:36 am不过隐约感觉你们俩说的不是一回事~~~
领导是针对主角,MAY老主要针对那帮起哄的。
酱。
【明報專訊】
一些簡單顯湹牡览�
如果筆者是錯的,歡迎指正。
( 1)侵犯別人的私隱,未經當事人同意,是不道德的;
( 2)侵犯他人私隱,認為他人私隱中不道德,是自己不道德在先;
( 3)男歡女愛,只要已屆合法年齡,喜歡怎樣,在沒影響他人情况之下,是他們的事;
( 4)你對偶像的期望,是你個人的事;期望有偏差,也是你個人的事,可以自我調整,與他人無關;
( 5)被侵犯私隱的,與公眾利益無關,應是受害者;
( 6)受害者,應予以同情,至少不應加倍傷害;
( 7)盜取他人私隱,是盜竊行為,不應縱容;
( 8)即使在合法途徑之下,取得他人私隱,仍是不道德行為;
( 9)如自己不道德地窺探他人私隱,沒權批評他人私底下不道德;
( 10)誰都有權使用拍攝工具拍下個人私隱;
( 11)不小心泄露個人私隱,只算不小心、不智,不等同發布罪;
( 12)以非法手段竊取他人私隱並廣泛發布,屬刑事罪行;
( 13)在你情我願之下,私人拍攝床上親熱照片,非刑事罪,也不算不道德;
( 14)女性有權拒絕拍攝任何危害她本人聲譽的照片;
( 15)女性拒絕拍攝上述照片是恰當的自保行為;
( 16)萬一在兩情相悅之下拍了同類照片,如只認為作私下觀賞,沒有發布的企圖,也沒有違反道德操守;
( 17)私下拍攝裸照不應與盜取他人裸照公開發布相提並論,不等於不拍裸照就不會被公開的歪理可以合理化;
( 18)選擇性執法只是不公平,不等於非法行為就是合法。
郭繾澂
02月 14th, 2008 at 6:52 am1、“现代中国社会,道德是贬义词。”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如果道德降低到只是外衣的作用,我想,每个人也不能裸体,好歹要把内衣内裤穿好。
2、请问:MAY看过全套大赏没有?
3、不要忘记,在座的每位都是中国人,无论你多么鄙视中国人的丑陋,这点你是改变不了的。中国是讲“情”“理”“法”的地方,这里不是美国,更不是香港这个曾经的殖民地。中国的民众更不像CGX那样连中国话都不会说。
4、此次事件和所谓“女性主义”没什么关系。只是某些人只关注于女主角的门户大开,而忘记了男主角也一样。如果非要说什么“女性主义”,我反而觉得这是对男性的歧视——受害的不只是女主角,男主角也一样。
5、一面在大众面前摇旗呐喊,一面对于个人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虽然这一面暴露的方式令所有人意外,但事实不可改变这一面毕竟展现出来。
6、谁也没有起哄,大众不是王朔,也不是韩寒,大众有表达自我的方式,我们看到的是大众言论背后的主体社会思想。
02月 14th, 2008 at 9:48 am十六姐转贴的这十八条非常清晰了,不需要再多说什么。
李戈说的,同阿MAY说的,也觉得不是一回事。
李戈说的,是经济上的事,明星因其包装成为明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然后又因为其不爱护自己的形象,经济利益受损,这属于自作自受,没有谁对此提出异议。
阿MAY说的是,不能因为其是明星做了这样的事,就大加侮辱或者恶毒地漫骂,其实同样的事如果普通人做了,两情相愿的男女做了,正常得很吧。那是两个人私下的事。
其实阿MAY有一句话说出了关健点:“可能我没喜欢过他们所以没感觉。”明星是因为大众喜欢而得到利益的,不是吗?所以大众觉得自身利益受损,哈哈。我也没喜欢过他们,也没感觉。只是觉得不应该把自己的愤怒发泄在他人身上(不是说李戈,李戈说的关于维护形象的话是没有错的)。我是说起哄的看客,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把自身的很多期望加在了明星的身上,明星因此获益,而当这样的事发生后,他们又把自己的失落与愤怒加之其上。其实想想看,你爱明星的时候,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这有点象两人恋爱,爱时是自愿的,分手了就不要去恨。
我现在觉得不大对劲的是,大多数人都习惯了从别人身上找不是的思维方式,习惯了朝外泄愤,其实这样的发泄方式,整个社会就会变得很畸形,充满了仇恨与愤怒,最后这些负能量又来伤害我们,以各种方向和方式。愤怒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也不能让事物向好的方面转化。只有爱能拯救人类。
我们从小就在受仇恨教育,不要上当啊,否则你们所反对的,正在影响你们。
02月 14th, 2008 at 9:50 am严格的来说,是部分大众的愤怒.我个人认为,也是起码有理由并非不是情有可原的。
花老转的十八条,其实有很多漏洞,比方说第四条:“你對偶像的期望,是你個人的事;期望有偏差,也是你個人的事,可以自我調整,與他人無關”
因为对偶像有期望的那部分人,很多都属于为明星的期望买过单的朋友。迪斯尼用阿娇做代言,自然就吸引过一票她的粉丝以及她粉丝的父母的钞票。当初建立偶像的时候,恐怕没有哪个明星敢说:你喜欢我,是你个人傻逼。现在露出马脚后再这么耍赖,未免不厚道吧。
另:枇杷树,关于道德是傻逼那条,只是我个人的愤懑言论,不当真。
02月 14th, 2008 at 11:02 am李戈我发现你很可爱。
02月 14th, 2008 at 11:22 am成年人,买单是自愿的行为,如果觉得不值,以后就不买就行了。把明星的光环当成事实,还是幼稚了一点吧?当然,也可以明知是光环而买光环,这就比较成熟心态了。反正是娱乐嘛,没必要跟自己跟他人较劲。
成年人怎么可能把树立出来的形象当真呢,他们是明星耶,不是孔子庄子,凭道德文章立天下的。当然社会有分工,自己分清楚就好。
当然,我也很赞成不同的大众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立场。明星做得不对的,当然也可以指责,可以批评,可以告诉他她正确的方式。我反对的是,以暴制暴,或者是用恶毒语言来漫骂,那只是泄愤,就没有建设性了。
另外一方面,闾丘露薇说得对,对青少年的引导,还是必要的。
02月 14th, 2008 at 11:30 am好象也是,跟领导说的不是一件事,可是领导为啥给我扣上女性主义者的帽子捏?我哪有我哪有?
枇杷树的意思好象是说我没看全套所以有误会?全套又如何?我没听说里面有强奸?性虐待?还是未成年儿童?有任何违法或者违反所谓道德的地方么?我不懂,再全不还是男女性事么,有什么新鲜的,非要一一审阅
我没觉得艳照门是件光荣事,这对我来说本来也就是个八卦,我讨厌的是八卦带来的令人惊奇的语言暴力和其所反映的病态群体心态,至少我在多数网络言论背后所看到的“主体社会思想”,是很变态的,这种中国特色的——不管是“情”还是“理”——都属于我的理解范围外的,尽管我就是个中国人。
02月 14th, 2008 at 12:00 pm[…] 《阿娇今天道歉,网友反映强烈》 《澄清下我对艳照门的看法》 […]
02月 14th, 2008 at 12:19 pm艳照门的反应说明中国人心理状态不成熟,比如克林顿同学和莱温斯基同学的故事,我们就能看出美国人的观点,并不鄙视克林顿与莱温斯基之间的“猫腻”,希拉里同学更是表现出了大度的状态。我可以不效仿美国人或者艳照门这些主角的行为方式,但我觉得他们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不能因为我们没有“名气”就按照“打土豪分天地”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更不能因为我们花钱了就要求这些人按照我们的“姿势”去做,并不能因为他们是艺人就当成“戏子”来看待!演戏和做人不是一码事!我花钱只看戏,并不是看演员的现实生活作风怎么样?一个理性的观众,根本就不应该拿演员生活中的事情说事儿!所谓的粉丝,我觉得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个怪胎,结果还把这些个粉丝的“感情伤害”算到了演员的头上,我觉得好笑至极!“为人师表”什么时候把演员算在这个词语里了?
至于艺人装纯情这个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个问题。装的好正说明了他们的演技好!我们没有权力要求任何人不进行任何的修饰来面对我们。除非她借用她的“权力”来要求她的拥趸们如何做爱,如何摆姿势等等,否则,他们有什么错!其实,每个人都有虚伪的权利!
02月 14th, 2008 at 12:24 pm关于买单的问题,似乎不能用温MM讲的成年人纯属自愿来解释。大众为明星形象买单,实际上是明星制的结果。先有明星制,再有大众买单,而不是相反。
动感所说的演戏和做人不是一码事,也和事实不符。事实上,明星制的背后,正是要求大众拿明星生活中的事情说事儿,不然他她们用哪种洗发水、吃哪种口香糖、用哪种卫生纸,这种私事,关大众什么事儿?首先正是明星们用他们的私生活入侵以及影响了大众的生活,现在他们私生活的另一面被翻出来,我觉得合理的很。
当然有一点,大众的语言暴力,确实是过火了,这一点正是大众的可怕。不过这也是明星制利用大众的副作用,既然玩火,那么被火烧伤也是正常的事情。对大众的要求不能过高,语言暴力其实并不仅仅针对明星们,只要有宣泄的对象,一样都是劈头盖脸。
最后说一下温润引用的闾丘小姐,上次她对唐笑事件的评论,让我觉得她也就是个亚脑残。
02月 14th, 2008 at 7:36 pm你的观点跟和菜头的还蛮像的,是不是偷了人家的观点
02月 14th, 2008 at 7:53 pm还是不能赞同明星就应该全方位出卖自己的这种观点,哪有这种道理,再怎么也是一活人啊
大众追星本来就是自己的选择,无论是如何宣传造势的结果,仍然不是强迫行为,拿来跟发布明星隐私的行为划等号怎么能说是合理的?明星效应也是一种品牌效应而已,大众没有基本的辨识能力,那是自身问题。既然提到广告,比如广告说抹上某乳液就青春常在,并且让张曼玉在画面上走来走去,但消费者不应该因为自己抹完了没变成张曼玉那样漂亮就失望,尽管广告是这样暗示的——消费者是否理智本来就应该是自己负责的事嘛
LV一个破包就是要卖好几万,谁愿意买是自愿,因为你喜欢,花大头钱就毫不冤枉,你只能挑剔产品本身的质量,再多点,挑剔店员态度,售后服务,但是你不能因为多花钱了就假想那是麒麟皮做的,一旦知道也不过就是猪皮牛皮,就大发雷霆,那还讲理不讲嘛~~~~~~~~`
02月 14th, 2008 at 8:34 pm你们辩得我晕~~~
但是有一点很明确,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别拿领导跟和菜头那个大SB相提并论啊,领导比丫强上一亿万光年,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握拳!!
02月 14th, 2008 at 9:06 pm和菜头犯了什么事
02月 14th, 2008 at 9:12 pm我还以为和菜头是榨菜头正在想着又是个什么隐喻啊
02月 14th, 2008 at 9:15 pm和菜头谁呀?观点怎么偷?很想学习下:)
大众追星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这句话也对也不对,只能说是互动的结果。但是在现代传媒面前,大众显然是弱势的。
具体点说,比如成龙吧。这个人除了电影里面扮演的角色,在现实中,他也是一个角色扮演。你每天看到的媒体里面,成龙这样成龙那样,就是一个积极健康努力的光辉中国人形象,经常还顺便扮演一下大众导师,全方位的指导大家怎么生活怎么锻炼怎么爱国。
那么,假如,他私底下其实是一个好色、贪婪、不负责任,玩女人玩出孩子还不承认,这样的一个人。当他这些真相被曝光后,难道能说,成龙是成龙,那个真名叫陈XX的朋友是陈XX,你们相信成龙被宣传出来的那个形象,是你们自己傻逼?!
再说下阿娇小姐,能说她被曝光出来的私生活对观众没影响?一个现成的例子:百度阿娇吧里面,有脑残粉丝,号召大家一起拍艳照去声援自己的偶像,响应的还不是一小部分。
02月 14th, 2008 at 11:37 pmhttp://www.hecaitou.net/?p=2549
和菜头,前中青在线的著名男评论家,对各个重大事件都发表自己独特的观点,万能时评家之一,听说也是个胖子
02月 14th, 2008 at 11:58 pm幸亏你没说我偷了他的长相,那可真罪莫大焉
02月 15th, 2008 at 12:38 am号召大家一起拍艳照去声援自己的偶像——哦也,这个果然很有娱乐精神啊……我要写个伏字……
粉丝怎么就越来越贬义了,叹,大家玩得不对头,其实本应该是身心健康的娱乐啊,当我们小时候的时候……
幸好我老早重新声明我不是钢丝了,好家在,但是为了声援郭德纲,我还是愿意喝减肥茶的,HIAHIAHIAHIAHIA
偶终于累了,再讲这事我都要吐了,还是听相声吧,阿弥陀佛
02月 15th, 2008 at 2:53 am好热闹啊好热闹……
好象大家意见都表达得差不多了,我只想加一点,是是非非不论,很多中国人的心灵的确被成长背景和身处社会扭曲得很可怕,最突出表现是缺乏同情心。每次上天涯都惊叹人可以恶劣到什么程度,而最可怕的是这些都不是“坏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是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原谅我用单一性别,这种人的确男性居多),朋友有难可能会帮,见到矿难报道甚至可能同情一下。
现在不愿意上天涯,只从苹果间接获取八卦,那些小女孩可能败家可能无知可能狭隘,但至少她们不太恶毒。也就这时候才觉得下一代中可能还有点希望。
02月 16th, 2008 at 1:02 am我现在的观点:
一、大众在这件事情上的狂欢是可以理解的
即使发生在一般人身上,难免也成为周遭的新闻。性丑闻,一向都被更多的关注,这个应该和文化没太多关系:梦露小姐和肯尼迪先生的故事,到现在还是焦点。我没有到过西人的国度,很想知道西人是不是对类似事件都很有免疫力?
二、恶毒的是少数人。不过因为普遍的道德认同,大多数人好奇的同时,对当事人的态度不可能是赞赏,即使是李银河女士,也只能说当事人有权这样那样,没法说当事人这样那样很值得鼓励。
三、事情发生后,当事人再想扮清纯扮可爱,已经不可能。“演戏是演戏,做人归做人”这句话也就是讲讲,只要大多数人不认可,就没法再演下去。这是公众的力量,很难说好坏,这是现实,即使有铁杆粉丝,迪斯尼第一时间撤下阿娇的广告是聪明的,美国佬很现实,不可能拿自己的钞票玩政治正确。
四、指责公众也是没意义的。公众这种集体,打不到摸不着,即使是美国总统候选人,也只好顺应。所谓集体无意识。
02月 17th, 2008 at 12:22 am艺术家都是不容易赚到钱的。摄影艺术家陈冠希老师早年连专业相机都没有,用手机就拍出了那么牛的照片。作品中简陋而温馨的环境下人物表情彷徨、迷离,眼神里流露出对现实生活的不惑而又执着的探寻幸福的真正意义,颇有荒木经惟(Nobuyoshi Araki)摄影的神韵。纪实主义朴素风格拍摄的图片正是弱势群体艰辛生活的真实写照,记录下了不朽的历史瞬间。
柏芝制服系列可以看作是由纪实主义手法向时尚表现主义转型的试验性作品,虽然布光略显不足,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其作品深受西方早期时尚摄影鼻祖——盖.伯丁(GUY BOURDIN)的影响。勤奋的冠希拍了诸多惊艳的照片,却不能靠这个发财只能屈就于商业环境下作艺人谋生。这是时代的悲哀。
著名战地摄影大师卡帕曾经说过:“如果你拍的不够好,那是你离的不够近”陈冠希永远手持手机战斗在床榻前线····
02月 17th, 2008 at 6:19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