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费
星期三, den 13. 02月 2008年初六的晚饭是和表弟夫妇在红杏酒家吃的,虽然红杏这个名字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但是他们的川菜水准还是可以的:)
大约因为是年假的最后一天,食客一拨一拨的涌进,而服务人员则估计因为是还有在放假的原因,明显人手不够。饭店里面即使不算场面混乱,也是应接不暇,就座后,我们其先被晾在一边没人招呼点菜,之后每道菜又是按照奇怪的顺序,都要在反复催促下才能间隔很长时间才被端出来。周围每桌都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幸好我们是这样涵养好的几个人,以聊天打发时间。
看到那些服务人员忙乱的样子,实在并不好意思指责他们,毕竟是过年期间,可以想象他们的加班工资不见得有多少。南京市餐饮服务员的薪水不会超过1000多少吧,我估计,如果包吃住的话,很可能只有800左右?反正不会离开这个范围太远。
突然想到,西方国家乃至国际上很多国家都通行的小费制度,在经济学角度上看,才是最合理的餐饮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制度。
就一个饭店而言,店主、服务员、客人,三者之间存在述求上的分歧:顾客希望以合理的价格购得最好的饭菜质量和人员服务;店主要用最合理的成本来提供这些服务;而服务人员夹在当中,一方面客人越多则他们越辛苦,另一方面因为拿的基本上是固定薪水,他们总希望在相同的工资水平上能尽量少辛苦一点。
也就是说,店主希望提高服务质量,但是服务人员则未必这么希望。因为提高服务质量,并不能给他们带来直接的收益,而饭店的管理者很难制定出合理的奖励机制来激励服务人员,单一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是比较难反映出来的。而小费制度的合理性就在这里:由顾客来奖励服务人员,顾客直接为享受到的服务买单。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想得到好的服务,就直接给服务员小费,而服务如果不到位,则可以直接用经济杠杆来惩罚。比现在很多饭店实行的顾客填写意见单要好得多。
很多星级酒店的15%服务费,从本质上来讲,应该就有小费的意思。顾客的这部分支出,本来应该由服务人员来分配,可是据我所知,实际上这部分钱都直接被酒店拿走了,并不能落一分钱到服务人员的口袋。未免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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